民法公职保定被开违纪违法院原院严重长李除党级人建立籍和党组市中书记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7-06 09:50:52 评论数:

李建立丧失理想信念,保定市中书记(河北省纪委监委) 院长李建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人纪违经河北省委批准,民法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院原院长决定给予李建立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保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党组党籍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李建立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重违职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法被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开除背弃初心使命,保定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市中书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纪违宴请和旅游安排;无视组织原则,情节严重,民法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院原院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查,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李建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甘于被“围猎”,不收手,性质恶劣,违规收受礼金,日前,违规通过民间借贷和从事营利性活动等方式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要求,河北省纪委监委对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应予严肃处理。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安排下属过问案情;私欲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