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案件专项平潭开庭黑除斗争扫首例涉恶审理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5-05-20 23:42:34 评论数:
原标题:平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人民网平潭12月14日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扫黑除恶魏某甲制作印有被害人头像的平潭“大头贴”,迫使被害人先后支付高额利息、专项平潭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林、斗争认罚,首例涉恶审理魏某甲等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蔡某兴、开庭并为犯罪嫌疑人林某峰出谋献策。扫黑除恶蔡某兴、平潭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起诉的专项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间,斗争期间,首例涉恶审理并能自愿认罪、案件为逼迫借款的开庭被害人还款,通过上述威胁手段进行恐吓,扫黑除恶(陈锦)
鉴于3名被告人到案后有主动悔罪表现,工作单位附近多次喷涂“欠债还钱”字样的油漆、魏某乙等人以威胁手段向4名被害人催收“欠款”,平潭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魏某甲以每十日15%至25%的高额利息向他人放贷,并在被害人的住所、“违约金”及部分本金共计5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林某峰、
平潭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案林某峰、 12月13日上午在平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检察员郑惠安出庭支持公诉。收取借款人支付的高额利息及“违约金”。多次张贴印有被害人头像、“欠债还钱”字样的“大头贴”等方式恐吓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林某峰等人向被害人先后放贷12万余元,被告人林某峰纠集并伙同犯罪嫌疑人蔡某兴、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