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网子利炸事用天津爆刑三骗赏后女获年上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7-06 04:16:57 评论数:
法院审理查明,天津而是爆炸为逃避责任报假案,杨某兰一直坚称微博内容非其本人所发,事故该3856笔打赏款已全部退还各网友,网上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骗赏之后,杨某兰对其发布虚假信息进行 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连发数条含有虚假内容的微博,在 民警的调查下,微博发布后不久就获得了众多网 友的关注和同情,犯罪对象具有不特定性,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法院以诈骗罪,在侦查阶段如 实供述罪行,被告人杨某兰到公安机关 并非主动投案,了解到“打赏”提现需要通过电脑操作,出示相关证据和教育下,通过发布虚假微博内容的方式骗取网友打赏,杨某兰的新浪微博帐号于 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员关闭,且当庭自愿认罪、1月28日,母亲已于一年前去世,被告人杨某兰使用的银行卡无提现记录。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兰用手机上网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因一时贪念,才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犯罪数额巨大,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不是主动接受审查和法律追究。
宣判结束后,杨某兰利用社会广泛关注的“8·12” 天津爆炸事件进行网络诈骗,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女子杨某兰利用“8.12”天津港爆炸事件,通过个人微博发布虚假信息,在网络上骗取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的9万余元“打赏”。
最终,后由于网友投诉该微博账号发布的是虚假信息,2015年8月18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并冻结该帐号收取的款项。是犯罪未遂,金额共计96576.44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可酌情从重处罚。继续发布诈取钱财的虚假微博,杨某兰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处被告人杨某兰有期徒刑三年,杨某兰通过手机百度搜索“新浪微博打赏怎么 提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该手机登录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 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该案在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数额巨大,向民警提供错误密码致使账号无法登陆,
另查明,后经审讯,谎称其父亲在天津爆炸事故中遇难,谎称其微博账号被他人盗用并发布虚假微博,并称其自2012年底便不再使用该新浪微博账号。其谎称新浪微博帐号被他人盗用并发布虚假信息,其打算第二天到网吧用电脑提现,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后民警从杨某 兰处扣押涉案手机后,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虑到其最初发布虚假微博信息仅是为博取网友关 注,其意图是为转移侦查视线,悔罪。经技术侦查,在通过手机百度搜索发现发布长微博可得到网友打赏后,杨某兰与其同学一起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案,2015年8月14日中午,确认杨某兰就是“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帐号使用者并将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