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监任命人民安市关于院人泰安届泰检察第三督员的决定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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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监任命人民安市关于院人泰安届泰检察第三督员的决定市司法局
泰安泰安附件:第三届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泰安市司法局2025年5月27日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市司市人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任期2025年6月1日至2030年5月31日。法局经发布公告、关于社会公示等程序,任命人民决定任命于凯等72名同志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第届组织考察、民检资格审查、察院接受报名、监督决定任期5年,泰安泰安